《宋提刑洗冤集录》是中国古代法医学的重要著作,由南宋时期的宋慈所著。宋慈,字惠文,福建建阳人,曾任广东、湖南等省提点刑狱官,其著作在法医学领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。
该书最早成书于宋淳祐七年(1247年),并由宋慈自刻本发行。随后,历经多次印版发行,后人对其进行了补充和注释,现存最古的版本是元刻本 。全书共分五卷,内容涵盖了法医学的多个方面,包括检验总说、验尸、四季尸体变化、自缢、溺死、杀伤、火死、汤泼死、服毒等53项内容 。
《洗冤集录》不仅系统总结了宋代以前的法医学著作成就,还对犯罪、犯罪侦查和伤害赔偿等进行了详尽论述。书中的许多内容源于实践经验,对后世的法医学著作产生了深远影响,成为后世诸法医著作的蓝本 。此外,该书还曾被译成荷兰、英、法、德等多国文字,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。
值得一提的是,清代许梿编撰的《洗冤录详义》参考了《洗冤集录》及其他专著,并结合当时的案例和办案经验,成为继《洗冤集录》之后中国法医学的另一部代表作 。
《宋提刑洗冤集录》的问世,标志着中国古代法医学的成熟和进步,其系统性和科学性在世界法医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。宋慈的这部著作不仅对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,也为现代法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