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提刑洗冤錄一卷》是南宋法医学家宋慈所著的一部法医学专著,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的专著。该书总结了宋代以前的法医学成就,内容涵盖了检复总说、验尸、四季的尸体变化、自缢、溺死、杀伤、火死、汤泼死、服毒以及其他各种伤死共53项 。宋慈在书中强调了检验官吏仵作的职责、道德、必备技能和注意事项,系统阐述了尸体检查方法和在各种死亡条件下的检查所得,对案情的正确判定颇有影响 。
宋慈,字惠父,福建建阳人,曾任广东、湖南等省提点刑狱官。他博采近世所传诸书,结合自己的审案检验经验,撰成了《洗冤集录》。该书的最早版本是宋淳祐七年(1247年)宋慈的自刻本,后经多次印版发行,后人对之进行了补充、注释,现有最古本是元刻本 。
《洗冤集录》问世后,官司检验奉为金科玉律,士君子学古入官,听讼决狱,皆奉此书为圭臬。后世法医著作,大多以此为蓝本。此书深受世界法医界重视,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 。
清代许梿编撰的《洗冤录详义》是宋慈《洗冤集录》之后又一部中国的法医学代表作,全书共四卷,内容参考《洗冤集录》及其他各家专著,结合当时的案例和办案经验编成 。
此书不仅是中国法医史上的第一部专著,而且也是世界法医史上的第一部,对后世法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宋慈在该书的自序中说,他著此书是「博采近世所传诸书,自《内恕录》以下凡数家,会而粹之,厘而正之,增以己见,总为一编」,足见前面所述诸书,以及有宋一代历年所公布的条例、格目,都曾是他编著时取材的来源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