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医门法律》是清代著名医家喻昌所著的一部中医临证著作,全书共分为六卷,内容涵盖了从基本理论到外感病和内科杂病的各个方面。该书在1658年由喻昌开始撰写,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出现失误 。
喻昌,字嘉言,号西昌老人,是江西新建(今江西南昌)人。他生于明代万历十三年(1585年),卒于清代康熙三年(1664年),享年79岁。喻昌早年读书,后因清兵入关而转而隐于禅,之后又攻医,成为明末清初的著名医家之一,与张路玉、吴谦并称清初三大家。他的其他著作还包括《寓意草》、《尚论篇》和《尚论后篇》 。
《医门法律》的编排结构清晰,每卷先论述病因病机及传变规律,然后列出正确的诊治法则(法),最后指出医生在治疗上的过失(律)。书中涉及的病证包括中寒、中风、热湿暑三气、伤燥、疟证、痢疾、痰饮、咳嗽、关格、消渴、虚劳、水肿、黄疸、肺痈肺痿等,每门下又细分为论、法、律三项,以确保医生能够对疾病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。
该书对理论研究与临床工作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,其内容不仅包括了对疾病的深入分析,还提供了丰富的治疗法则和禁忌,是中医学者和临床医生的重要参考资料 。